口罩出口认证 口罩出口资质 口罩出口手续 口罩出口要求 口罩出口报关

糊糊涂涂

口罩出口资质认证和手续资料&口罩出口报关要求
近期受全球疫情爆发影响,国外对口罩等防疫物资的需求量大增,口罩出口成了热门话题。糊糊涂涂也收到了不少企业咨询口罩出口事宜,现就防疫物资出口通关要求及收集整理的口罩等国外主要技术性贸易措施提示如下:

医疗物资出口报关要求与流程(最新)

1、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进行出口报关单整合申报,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实施出口检验的医疗物资不实施产地检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所涉及的19个医疗物资商品编码),申报时无需填写电子底账数据(商检)。

注意:

(1)企业需在申报时注明是否医用。

(2)对涉及“海关53号公告”的医疗物资,企业需要在申报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www.nmpa.gov.cn查询)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书面或电子声明均可)。

(3)对其他出口医疗物资,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管理类别,建议企业在向海关申报时,参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号”的要求,分别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证明,以及质量安全声明。

2、海关对申报出口医疗物资进行单证审核

海关按照随机布控指令,对出口医疗物资实施单证审核。

注意:

对涉及“海关53号公告”的医疗物资,海关将会严格审核企业随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如有缺失,将要求申报企业按规定补充资料;如有冒用、伪造等情形,将按规定移交后续部门处置。

3、海关对出口医疗物资实施现场检验和查验(以下简称“检查”)

海关按照随机布控指令,对出口医疗物资实施检查。

注意:

海关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即该批商品本身特征而非申报用途判别是否属于医疗物资,必要时抽样进行检测。

出口医疗物资应当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对进口国(地区)无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应当符合我国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4、出口通关与处置

对经过上述单证审核和检查未发现异常的,海关予以放行出口;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对发现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和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情况的,海关将依法依规处理;对发现伪瞒报、夹藏夹带的,海关将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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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

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10日

附件如下:

医用口罩 6307900010

医用防护服 6210103010、3926209000

红外测温仪 9025199010

呼吸机 9019200010、9019200090

医用手术帽 6505009900

医用护目镜 9004909000

医用手套 3926201100、3926201900、4015110000、4015190000

医用鞋套 6307900090、3926909090、4016999090

病员监护仪 9018193010

医用消毒巾 3005901000、3005909000

医用消毒剂(医用洗手液) 3808940010

备注:以上19个医疗物资海关商品编码自2020年4月10日起实施法定检验(法检),但海关只是布控以上19个商品编码对应的医疗物资商品名称。

例如:

1、商品编码:6307900010,报关品名:医用口罩,这样的情况就是法检商品,必须做商检(通关单),报关的时候填写:电子底账数据。

2、商品编码:6307900010,报关品名:非医用口罩,或民用口罩,这样的情况就是非法检商品,不用做商检(通关单),报关的时候不用填写:电子底账数据。但报关单发送后是审结状态,等待海关官员人工审单、放行或查验。

3、商品编码:3808940090,报关品名:非医用洗手液,或免水洗手液,该商品不在以上19个医疗物资海关商品编码范围内,不属于法检商品,正常报关即可,但是要按照危险品申报海事。(特别说明一点,普通洗手液(家庭盥洗用)商品编码:3401300000,因为它是含表面活性剂的,并非用杀死细菌病毒的方式来获得清洁的效果,简单的理解就是把细菌病毒冲走。而免水洗手液等只要是含酒精成分的,它的作用原理是杀死细菌病毒的,非医用的,商品编码:3808940090。医用洗手液,商品编码归入:3808940010。)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号 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

当前,全球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的重要举措。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模板下载),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信息查询下载),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有关医疗物资出口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积极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

医疗物资出口报关具体申报要求(此为4月1日后最新要求,如有变化会及时更新)

1、有进出口权的医疗资质生产企业,可以自行出口报关。报关单上的“境内发货人(经营单位)”、“生产销售单位”栏录入医疗资质生产企业名称。

2、无进出口权的医疗资质生产企业,可以委托贸易公司出口报关。报关单上的“生产销售单位”栏录入医疗资质生产企业名称,俗称“双抬头”报关。

3、报关单备注栏录入医疗资质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单位)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

4、在报关时,随附单据栏须上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加盖公章的《出口医疗物资声明》。

5、医疗物资出口报关所涉及到的海关归类商品编码:口罩:6307900010;无纺布制防护服:6210103010;新冠病毒检测试剂:3822001000;呼吸机:9019200010;红外线测温仪:9025199010。

6、申报上述医疗物资时需要额外申报清楚要素,例如:申报口罩时需要申报清楚具体用途、品牌、型号,并以个数作为成交计价单位等。

报关前提条件(以下为4月1日前要求,仅供参考)

收发货人注册编码(慈善机构可为临时编码),需办理无纸化通关法人卡。

出口资质

口罩出口对生产销售单位、境内发货人,除满足国内生产、市场流通资质需求外,从4月1日开始,中国海关需要求出口企业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以证明该进口的商品在中国已合法上市。

出口申报要求

1、商品归类:口罩海关商品编码Hs Code:6307900010

2、检验检疫:口罩为非法检产品,申报时检验检疫项目无需填报。根据我国政府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政府间检验协议,对出口伊朗等少数几个国家的产品需按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

3、关税征免:

(1)贸易出口

征免性质:一般征税。

征免方式:照章征税。

(2)捐赠出口

境内发货人为贸易代理商、慈善机构等,征免性质可不填,征免方式申报全免。

4、禁限管理:从4月1日开始,中国海关需要求出口企业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以证明该进口的商品在中国已合法上市。

5、申报规范:按照规范申报要求填写商品名称、成分含量;如物资非中国生产,原产国按照实际生产国填写。

出口退税

口罩的出口退税率为13%。

中美关税排除加征

美国企业可申请排除口罩进口加征关税,但是目前只有少数企业获准豁免。

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告,应为“无论美国进口商是否提交过排除请求,符合排除口罩产品说明的任何企业都可以享受免加征额外关税。”而不是仅少数企业准予豁免。

出口前准备

明确口罩分类,国外按照用途一般分为个人防护和医用两类口罩。

国内出口贸易企业需具备的资质和材料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相关经营内容)。

2、企业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

3、产品检验报告(生产企业)。

4、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用不需要)。

5、产品说明书(跟着产品提供)、标签(随附产品提供)。

6、产品批次/号(外包装)。

7、产品质量安全书或合格证(跟着产品提供)。

8、产品样品图片及外包装图片。

9、贸易公司须取得海关收发货人注册备案。

国内出口口罩生产企业资质证明

生产个人防护或者工业用非医疗器械管理的普通口罩,有进出口权且经营范围符合的企业,可自行直接出口,但查验率可能会比较高,海关要核实是否医用口罩还是非医用口罩。

生产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口罩用于出口,4月1日开始,中国海关需要求出口企业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以证明该进口的商品在中国已合法上市,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医疗器械相关,非医疗级别的物品不需要)。

2、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者注册证。

3、厂家检测报告。

生产企业有进出口权,可以自行出口,如没有进出口权,可以通过外贸代理进行出口销售。

内贸企业做出口需要取得的基本资质

1、向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2、向商务部门取得进出口权,可直接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iecms.mofcom.gov.cn/)申请,网上提交材料。

3、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取得开设外汇账户许可。

4、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

各国口罩准入条件

美国

必要资料

提单,箱单,发票。

个人防护口罩

必须取得美国 NIOSH检测认证,即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认证。

医用口罩

须取得美国FDA注册许可。

欧盟

必要资料

提单,箱单,发票。

个人防护口罩

个人防护口罩的欧盟标准是EN149,按照标准将口罩分为FFP1/FFP2和FFP3三个类别。所有出口欧盟的口罩必须获得CE认证证书。CE认证是欧盟实行的强制性产品安全认证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欧盟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医用口罩

医用口罩对应的欧盟标准是EN14683。

产品在欧盟销售需要出具欧盟自由销售证书 Free Sale Certificate,有了CE标志并进行了相关指令中要求的欧盟注册后,中国的制造商出口欧盟不需要自由销售证书。

日本

必要资料

提单,箱单,发票,日本国外的制造商必须向PMDA注册制造商信息。

口罩包装要求

包装上印有ウィルスカット(中文翻译:病毒拦截)99%的字样。

PFE:0.1um微粒子颗粒过滤效率

BFE:细菌过滤率

VFE:病毒过滤率

口罩品质标准

1、医用防护口罩:符合中国GB 19083-2010 强制性标准,过滤效率≥95%(使用非油性颗粒物测试)。

2、N95口罩:美国NIOSH认证,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95%。

3、KN95口罩:符合中国GB 2626 强制性标准,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95%。

韩国

必要资料

提单,箱单,发票,韩国进口商营业执照。

个人防护口罩标准

KF (Korean filter) 系列分为KF80、KF94、KF99

执行标准规范

MFDS Notice No. 2015-69

韩国医疗器械准入的法规门槛,基本分类为I、II、III、IV类,持证为韩国公司(License holder),韩国收货人需要到韩国药监局Korea Pharmaceutical Traders Association. 提前备案进口资质(没有不行)网址:www.kpta.or.kr。

澳大利亚

必要资料

提单,箱单,发票。

须通过澳洲的TGA注册,符合标准规范:AS/NZS 1716:2012,此规范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呼吸保护装置标准。

TGA 是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的简写,全称是治疗商品管理局,它是澳大利亚的治疗商品(包括药物、医疗器械、基因科技和血液制品)的监督机构。澳大利亚对医疗器械分为I类,Is and Im, IIa, IIb, III类,产品的分类几乎和欧盟分类一致,如果产品已经获得CE标志,则产品类别可以按照CE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