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关二期操作手册 金关二期政策解析

糊糊涂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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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关二期政策解析
  • 关于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切换应用的温馨提示(深圳海关2018年06月13日发布)
  • 深圳海关定于近期在关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金关二期系统”)切换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惠州地区自2018年5月23日起,深圳地区自2018年6月11日起,加工贸易企业(不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应通过电子口岸QP系统申请办理加工贸易手册、账册(包括不作价设备手册)设立业务,海关应用金关二期系统办理有关手册、账册,形成金关二期保税底账。

    二、上述系统切换之日起至9月30日为业务过渡期。过渡期内,企业现有的H2010系统手(账)册与新设立的金关二期系统手(账)册可并行使用。在此期间,企业应逐步停止现有H2010系统手(账)册的执行,并按规定在9月30日前办理剩余料件结转、设备结转、报核核销等手续。10月1日起,H2010系统手(账)册原则上停止执行,“加工贸易全程信息化系统”、“联网监管辅助管理系统”退出运行,深圳海关全面应用金关二期系统办理各类加贸业务。

    三、对于金关二期系统手(账)册涉及的保税货物存放场所变更、销毁处置、料件串换、受灾、抵押等业务,通过“深圳海关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

    四、企业已设立金关二期保税底账的,在申报有关保税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前,需申报“保税核注清单”。相关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填制要求向海关报送保税核注清单数据信息,再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报关手续。(保税核注清单的使用要求、填制规范等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

    五、金关二期保税底账的设立、变更、核销以及保税货物结转、外发加工等业务,企业通过电子口岸QP系统客户端进行数据录入和申报。为减轻企业人工录入数据的负担,提高业务申报效率,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开发上线了“深关通”数据交换客户端,并免费向深圳关区(包括深圳、惠州)企业提供。企业可简单便捷的实现与QP系统的业务对接,其数据交换功能可满足各类业务申报类型需要。企业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szcport.cn/loginindex)免费下载上述客户端、申请配置信息,且无任何数据录入、传输等费用。是否使用“深关通”客户端,企业可根据是否具有批量导入数据等业务需要自行选择。详请可咨询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服务热线:0755-88295198和微信公众号:“深圳88295198”。

  • 关于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切换应用有关安排的温馨提示(深圳海关2018年06月26日发布)
  • 为尽快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公告〔2018〕23号),进一步简化保税货物报关手续,现就关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加工贸易企业(以下简称“加贸企业”)切换应用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有关安排提示如下:

    一、2018年7月31日前,加贸企业完成金关二期手(账)册设立;2018年8月1日起,海关原则上不再办理现有H2010电子账册变更业务。

    二、2018年9月1日起,加贸企业全面应用金关二期手(账)册进出口保税货物;海关原则上不再办理现有H2010加工贸易手(账)册进出口业务。

    三、2018年9月30日前,加贸企业完成对现有H2010加工贸易手(账)册报核,由海关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请各加贸企业按照上述时间节点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安排,共同推进金关二期系统平稳有序切换,推动有关政策落地实施。